17200323943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相关推荐
在如今健康意识日益增强的时代背景下,北京医疗器械市场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尤其是...
2025-10-17在北京创业,注册公司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许多创业者在面对北京工商注册时,常常感到...
2025-10-15
创业旅程的早期,工商注册地址的确定是创业者必须跨越的首要关卡之一。在北京这座繁华...
2025-10-15
在公司的起始阶段,合理规划财务流程对中小型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许多企业决策者在...
2025-10-15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北京朝阳区注册公司时间需要多久,是许多创业者关心的问题。在...
2025-09-05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北京餐饮店注册材料,是许多创业者关注的重点。在北京开设餐饮...
2025-09-04热门搜索
大家都在关注的
2022-05-05
阅读687次2022-05-05
阅读687次
2022-05-05
阅读687次
2022-05-05
阅读687次
2022-05-05
阅读687次
2022-05-05
阅读687次
2022-05-05
阅读687次
2022-05-05
阅读687次
2022-05-05
阅读687次2022-05-05
阅读687次最新资讯
办理业务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让您无忧才是我们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