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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以上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公司设立分公司协议范本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开办分公司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所以要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企的宝财税的相关顾问,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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