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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设立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提交给税收筹划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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