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注册公司
  • 单页面排名系统
  • 户外广告投放公司
  • 欢迎来到北京诚昭伟业财税公司,我们主要为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工商服务、代理记账、财税筹划、公司注销、银行开户、公司变更、高新认定、资质代办等服务 客户登录 关于我们

    工商财税
    企的宝集团 > 财税百科 > 建立分公司条件

    建立分公司条件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应取得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建立分公司条件

    文章关键词:
    提交给税收筹划总监

    办理业务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让您无忧才是我们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