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0323943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方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其他权利列举)……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其他义务列举)……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其他职权列举)……。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七条 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相关推荐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工商注销流程核心要点。在北京市场动态调整的背景下,北京工...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公司简易注销流程核心要点。随着北京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北...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企业注销流程核心要点。随着北京市场环境的动态调整,企业注销...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全解析。随着北京市场经济的动态调整,企业...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随着北交所上市公司突破300家,公司转让变更已成为企业战略...
2025-03-10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北京作为全国经济活跃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企业股权转让及工商变...
2025-03-10热门搜索
大家都在关注的
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2022-05-05
阅读428次最新资讯
办理业务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让您无忧才是我们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