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0323943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相关推荐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工商注销流程核心要点。在北京市场动态调整的背景下,北京工...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公司简易注销流程核心要点。随着北京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北...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企业注销流程核心要点。随着北京市场环境的动态调整,企业注销...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全解析。随着北京市场经济的动态调整,企业...
2025-03-11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随着北交所上市公司突破300家,公司转让变更已成为企业战略...
2025-03-10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北京作为全国经济活跃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企业股权转让及工商变...
2025-03-10热门搜索
大家都在关注的
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2022-05-05
阅读983次最新资讯
办理业务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让您无忧才是我们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