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00323943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相关推荐
在如今健康意识日益增强的时代背景下,北京医疗器械市场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尤其是...
2025-10-17在北京创业,注册公司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许多创业者在面对北京工商注册时,常常感到...
2025-10-15
创业旅程的早期,工商注册地址的确定是创业者必须跨越的首要关卡之一。在北京这座繁华...
2025-10-15
在公司的起始阶段,合理规划财务流程对中小型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许多企业决策者在...
2025-10-15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北京朝阳区注册公司时间需要多久,是许多创业者关心的问题。在...
2025-09-05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分享:北京餐饮店注册材料,是许多创业者关注的重点。在北京开设餐饮...
2025-09-04热门搜索
大家都在关注的
2022-05-05
阅读497次2022-05-05
阅读497次
2022-05-05
阅读497次
2022-05-05
阅读497次
2022-05-05
阅读497次
2022-05-05
阅读497次
2022-05-05
阅读497次
2022-05-05
阅读497次
2022-05-05
阅读497次2022-05-05
阅读497次最新资讯
办理业务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让您无忧才是我们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