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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法律规定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注册资本认缴制

    文章关键词:
    提交给税收筹划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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