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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

    以上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及条件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设立主要具备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条件,还需要向工商登记机关递交相关的注册材料,要符合设立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企的宝财税专业顾问。

    文章关键词: 公司 债权人 第一百七十
    提交给税收筹划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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