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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企的宝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包括200的相关知识,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的,要经原有企业资产所有者的批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企的宝财税,我们会有专业的顾问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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