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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注销有哪些要求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分公司注销有哪些要求

    分公司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注销有哪些要求,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分公司注销程序:

    一.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四.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文章关键词:
    提交给税收筹划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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