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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分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分*司注册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司的备案手续。

    提交给税收筹划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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