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注册公司
  • 单页面排名系统
  • 户外广告投放公司
  • 欢迎来到北京诚昭伟业财税公司,我们主要为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工商服务、代理记账、财税筹划、公司注销、银行开户、公司变更、高新认定、资质代办等服务 客户登录 关于我们

    工商财税
    企的宝集团 > 财税百科 > 作品著作权侵权是否要负责任?

    作品著作权侵权是否要负责任?

    发布者:晓猛 来源:企的宝财税集团

    具体而言,凡实施《著作权法》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的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并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的,均属侵犯著作权。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这种侵权行为有不同的责任。下边是企的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事责任

    知识产权律师:《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出版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独立创作的作品出版的;

    (三)未参与创作,以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通过表演、广播、展览、发行、拍摄、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不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的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或者剽窃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牟利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发布其录音录像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六)未经广播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或者销售伪造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

    1994年7月5日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条例规定: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生产、销售伪造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

    2.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第一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非法所得以及属于本单位或本人所有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其他财产一律予以没收。

    五、本决定规定的犯罪,造成被侵害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以上内容由企的宝为大家提供,我们有着多年作品著作权经验,服务上万家企业,服务包含了公司注册、记账代理、商标注册及社保服务等一系列企业服务。有需要了解的可以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进行联系。联系电话:13311360958

    【企的宝:http://www.qidebaovip.com】作品著作权

    文章关键词:
    提交给税收筹划总监

    办理业务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让您无忧才是我们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