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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都有什么内容

    作者:晓猛 |浏览次数:357次
    |发布时间:2022-05-31 17:45:40

    满意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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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债权转让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回答于 2021/03/29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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